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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碑店市人民法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体会(二)
作者:高碑店市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2-12-29 12:37:14 打印 字号: | |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变革,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为一名基层法院干警,我将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现实紧迫感和历史使命感学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理想信念,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各项工作前进的精神动力和力量之源。

一、深学细研,做学用结合的先行者。坚持在学中涵养理论水平,深刻理解其科学内涵、精神实质、根本要求,不断提高自身理论水平、政治素养和工作能力。在悟中汲取精神养分,学而深悟、学而细悟。通过学悟结合,以奋发有为、只争朝夕的精神状态,联系实际,主动将学习成果融入高碑店法院工作中去思考,切实把理论学习成果化作破解难题的“密钥”,化作冲破荆棘的“利剑”,化作砥砺奋进的“法宝”。

二、牢记使命,做绝对忠诚的拥护者。善于从政治上认识问题、研究问题、把握问题,用政治眼光、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处理司法领域案件。保障宪法法律得到正确实施,更好发挥司法职能,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合法权益,保证党的主张和决策部署一体遵循、有效落实,为建设法治高碑店、平安高碑店,实现高碑店市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三、立足职能,做履职尽责的践行者。学会将法院工作始终放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这“两个大局”下衡量,紧紧围绕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实现当地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不断提升工作的谋划力、参谋力、执行力、落实力,为高碑店市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智慧。

四、不忘初心,做司法为民的实践者。始终树立与时代同频共振的理念,深化诉源治理,融入社会治理,积极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在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和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上添新举措,在优化诉讼流程、提升诉讼服务质量上下功夫,在依法保障农民工、老幼病残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上加力度,让每位当事人都能平等享受普惠优质的司法服务。

使命召唤担当,奋斗成就未来。我将以“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工作理念,埋头苦干、真抓实干、服务人民,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和每一次司法体验中都能感受到司法的力量和温度。

民事审判庭 庭长    尹俊华

 

 
来源:高碑店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高碑店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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